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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备箱血迹成证据

来源:社会频道 编辑:保健资讯网整理 发布时间:08-02-17
编者按:本文的要讲述的话题是后备箱血迹成证据,从属于栏目社会与法-新闻纵览-中国保健资讯网。如果你感兴趣,请继续阅读;否则可以选择右边推荐的其他文章。编者祝您健康!
后备箱血迹成证据
任洁/制图

后备箱血迹成证据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长张军

证据

后备箱的血迹

2007年6月6日中午,正往主城区赶的闫光富接到警方的电话,不得不返回忠县接受讯问。刚开始,闫光富断然否认自己杀害了李国华。

“我从没想过杀他躲债。我们之间的钱算来算去,我并不欠他钱了。”闫光富这样辩解。除了否认自己欠李国华的钱以外,闫光富同时还表示,他和李国华一向感情深厚、情同手足,自己就算是真的欠了李国华的钱,这种为钱杀朋友的事他也是绝对做不出来的。“我是很善良的人,他一直对我很好,我们跟亲兄弟一样。我怎么可能杀他嘛!”

警方对闫光富的轿车进行了勘查。当民警打开后备箱时,一股难闻的血腥味直冲鼻孔,法医立即把污迹取样送到市公安局进行检验。检验证实,轿车后备箱中发现的污迹是血迹,经过DNA检验,和李国华的完全相同。在有力证据面前,闫光富不得不交代了欠债杀人抛尸全过程。

几天后,警方根据他的交代,找到了李国华的尸体。

李家无法接受这个现实,但事实就是这样。闫光富所谓的兄弟情义,还有李国华的欠条,只不过是他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而编造出来的。

交代

伪造欠条杀人

早在十几年前,闫光富还只是一名从农村进城打工的穷小子。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和当时已经是钢材厂经理的李国华相识了。很快,闫光富以他的精明和勤快博得了李国华的欣赏,两人逐渐成为好朋友。那时,闫光富没事就会去找李国华吃饭、喝酒,还叫李国华为“大哥”。不久,闫光富在城里当起了包工头,由于缺周转资金,他开始一次次地找李国华借钱。

几年过去了,闫光富前前后后从李国华那里借了一百多万元。可对于这笔巨额欠款,闫光富却以各种困难为借口,一直分文未还。

2007年5月,李国华的企业急需资金周转,他开始找闫光富还钱。眼见这笔账赖不掉,闫光富动了杀心。

同年5月20日,闫光富开始实施罪恶计划的第一步:为了掩盖杀人动机,他在县城的一家打字店里伪造了一张欠条,说李国华欠他126万元,还将李国华曾经用过的一个签名复印在“欠款人”一栏上。闫光富心想,只要自己能证明李国华欠他的钱,李国华死后肯定就不会有人怀疑到他。

同年5月30日下午,闫光富给李国华打了一个电话。电话中,他主动提出请李国华到他家,把欠的钱算一下,以便归还。闫光富还特别嘱咐李国华,一定要把他签过的所有欠条都带上。

判决

犯故意杀人罪

当天下午6时许,李国华如约来到了闫家,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就这样走上了不归路。

趁李国华专心算账时,闫光富拿起身旁的一根铁棍,狠狠地朝李国华的后脑敲了下去。李国华死后,闫光富将事先准备好的那张假欠条拿了出来,用李国华的食指在欠条上摁了一个手印。之后,他烧毁了李国华带来的所有欠条,并在第二天晚上抛尸灭迹。

市二中院审理认为,闫光富邀约李国华清算双方债务,在算账过程中用铁棍击打李头部等处,致李当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针对闫光富提出其属于临时起意杀人的辩解,法院根据闫光富事先伪造的“借条”,和烧毁李国华带来的欠条等,认定闫光富杀死李国华系有预谋的行为。其虽有自首情节,尚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今年1月15日,市二中院一审判决闫光富犯故意杀人罪,对其判处死刑。2月初,闫光富不服,上诉到市高院。

嘉宾感言

多行不义必自毙

这是一起离奇的杀人逃债案。也许李国华怎么也想不到,杀自己的人,竟然是自己帮扶10多年的“兄弟”。

这是一件本可避免发生的案件,作为凶手的闫光富当时并非处于绝境,他还有工程项目,还有摆脱困境的机会,与李国华的关系至少在表面上也还没有恶化,他却选择这种试图一了百了、铤而走险的方式,实在让常人不可理解。他在庭审中,也对自己的这一愚蠢做法感到后悔。

虽然闫光富有自首情节,根据《刑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也就是说闫光富有法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刑罚的情节。但是,闫光富是有预谋的杀人,这种计划周密的杀人行为,危害性远大于因纠纷等临时起意发生的杀人行为,手段也很残忍,量刑时应从重。另外,他杀人是为了消除巨额债务,事先还伪造李国华反欠其债务的凭证,动机卑劣,应予以严惩。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闫光富终究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他呑下了自己酿造的苦果。

本期主持:记者 唐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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