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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编发恐吓短信向他人勒索钱财

来源:社会频道 编辑:保健资讯网整理 发布时间:08-04-30
编者按:本文的要讲述的话题是少年编发恐吓短信向他人勒索钱财,从属于栏目社会与法-新闻纵览-中国保健资讯网。如果你感兴趣,请继续阅读;否则可以选择右边推荐的其他文章。编者祝您健康!

本报讯(记者 黄琼 通讯员 番检宣)模仿暴力黑帮电影情节,编发多条自称杀手的恐吓短信向他人勒索钱财数万。近日,番禺区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19岁少年陈某提起诉讼。

黑帮电影看出“灵感”

据公诉机关指控,初中未毕业的陈某于2004年从肇庆来到番禺打工,但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一人独住出租屋的陈某平时多以看电影电视消磨时间,特别爱看黑社会类影视作品。2007年年底,陈某再度辞职赋闲在家。失去经济来源的陈某只能靠朋友接济过活,这让他觉得很没“面子”,遂萌生模仿黑帮电影快速弄钱的念头。

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2008年1月下旬,陈某在了解到其朋友一同事的有关个人信息及家庭情况后,多次编发恐吓短信,自称是作案多起手法残忍的职业杀手,以不给钱就杀害对方全家相威胁,向其朋友的同事勒索数万元现金并要求转账至指定账户,后因被害人报警而案发,公安人员经侦查后一举擒获这一“杀手”。

就此,公诉机关认为,陈某通过多次编发恐吓短信的行为,威胁、逼迫他人将数万元现金转账至其指定账户,其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且数额较大,故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陈某虽然只有19岁,但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其已经年满十六周岁,具备了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即刑事责任能力,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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