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加丽起诉百度是过河拆桥?
互联网是个独特的媒体,笔者在《索尼BMG博客选秀互联网让草根成名》曾经提出“比特经济让普通人成名”的观点。互联网这个由比特流构成的媒体,特性主要有开放性、传输速度快,而搜索引擎又让传播速度有了“加速度”。开放性,让网友可以随意的复制汤加丽的写真照片,并进行自发传播,已经有数以万家个人网站刊载了汤加丽的人体写真;比特流构成的网络,加快了这些照片的传输速度,可以说是瞬间就可完成;而搜索引擎则是帮助想要看汤加丽的人,想看人体写真的人,一下就找到汤加丽,这让汤加丽的名字和照片传播的更快,有了加速度。
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汤加丽的写真之所以能够走红,汤加丽个人之所以能够走红,靠的不仅是其“敢为天下先”的精神,更大程度上是靠互联网这个平台。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百度加速了汤加丽的成名,而现在汤加丽预备起诉百度,似乎有过河拆桥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