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讯 (记者鲍文娟 通讯员郭涛)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卫生局获悉,该局拟与当地司法部门筹建第三方机构独立调解医疗纠纷——深圳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该委员会成员由法学和医学领域的专家组成,该委员会一旦成立,将是我省首个解决医疗纠纷的第三方独立机构,也将标志着此前处理病患纠纷“兄弟相互鉴定”模式的终结。
背景:医患矛盾突出催生第三方机构
2006年底,深圳市有关部门曾对10家公立医院、6家民营医院进行调查后发现,16家医院在发生医疗纠纷后都遇到殴打、辱骂医务人员的事件。据深圳市医学会的统计,其受理医疗技术鉴定的案例已连续两年增长超过70%,一般医院每年发生医疗纠纷七八宗,大型医院达几十宗。
深圳卫生界专家表示,很多患者或患者家属在发生医患纠纷时,出于对医疗事故鉴定制度的怀疑,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而是采取一些过激的暴力方式,从而影响了医院诊疗秩序。
目前,深圳市唯一一家法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为深圳市医学会。每一单医疗事故鉴定均由深圳市医学会从专家库中抽取相关学科专家成立专家鉴定组进行鉴定。
不过,深圳医学会成员以医生为主体,鉴定也是给同一个圈子的医生鉴定。因此不少市民认为由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不过是“兄弟给兄弟做鉴定”,其可信度难以让患者家属信服。
新政:“兄弟相互鉴定”模式将被终结
对此,深圳市卫生局表示,即将成立的新机构不隶属于卫生、司法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不受行政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干预,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其经费来源将可考虑由市政府财政拨款,或者由医院定期向政府财政部门缴付一定的费用,再由财政部门拨付给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及其家属要与医院协调赔偿事宜可到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扮演调停者或斡旋者的角色。
深圳市卫生局认为,全市考虑建立若干个这样的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及其家属必须到这个委员会与医院协调赔偿事宜,而不能到医院进行,否则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记者获悉,深圳市卫生局还将出台一系列配套规定等。
各方说法
政协委员:新机构应提供法律援助
深圳市政协委员张俞强认为,有必要建立一种第三方的咨询、调解机构。该委员会的功能应该表现为,对接到的医疗纠纷应以疏导为主,对简单的案例采用讲解说服;对较为复杂的案例应作出令人信服的客观分析;而对于医疗侵权行为,应毫不姑息地站在患者一方为他们提供全程的、便利的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