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大约占20%,他们刚刚涉足这个陷阱。假如查禁和取缔了这些害人网站,他们会悬崖勒马,迷途知返。
另外还有70%的人属于第三类。他们只是“娱乐”、“休闲”,就像用眼睛扫描妇女内衣广告,翻阅《花花公子》杂志--为好奇心驱使,被引诱进去,但不是刻意追求。
到什么程度算是“沉溺”呢?医学家和心理学家并没有用在电脑上耗费时间多少来给它下定义。上了瘾的人不会控制自己,由此导致对个人生活与事业的毁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