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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心理咨询//更多心理咨询相关
离婚是消除婚姻危机和障碍的极端形式。它是一种解脱,它也是一种痛苦。离婚所带来的
心理困扰主要集中在离婚前的矛盾痛苦与离婚后的种种不适应,而离婚后的不适应问题更为突出。在这里我们主要谈谈离婚后的心理障碍及其咨询。
一、离婚后的
心理障碍。
在离婚中,有主动提出的一方和被动提出的一方,一般来说被动提出的一方问题多些。但总体来说,离婚给双方带来不同程度的
心理障碍。这些心理障碍如果不及时消除,不仅会影响现在的生活,而且会影响今后的婚姻,严重的会导致自杀。离婚者的自杀率要比常人高几倍。离婚后的心理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空虚感。习惯了夫妻生活的人,突然离婚,刚开始一段时间,会感到自由放松,但马上就会陷入一种没有目的、没有方向的空虚感中,一切多变得不真实。一位离婚一年的女士来咨询时说:“现在我下班后,我不知道到哪里去,有时到朋友家坐坐,但也坐不了多久,别人有家有室,不便打扰。-------家对我而言就是一间空空的房子。我的心也是空空的,什么东西都无法填满它。这种感觉太难受了,以前的婚姻尽管吵超闹闹,但我从来没有觉得这么难受 ,一切都是陌生的,一切都不属于我。我经常感到心里发慌或恐惧。”这种空虚感有人称之为无目的状态。这种状态如果不及时消除的话,有可能导致离婚者悲观厌世甚至自杀。
2、失败感。许多离婚者认为,离婚意味着自己的失败,不管主动提出的,还是被动接受的,都会有这种心态。他们因为离婚给自己下了个结论:“我在生活上是一个失败者。”这种失败感会使人变得消极、自卑、面对生活缺乏信心。这种失败感也会使离婚者对再婚心存畏惧。
3、耻辱感。由于在社会观念中,离婚是件不光彩的事,因此离婚者必须承受巨大的社会压力,必须面对众人异样的目光,特别是女性,她们内心常常被一种耻辱感所折磨。对于中老年离婚者来说,这种耻辱感会更加严重。一位50多岁的女教师,在与丈夫离婚后,总觉得邻居在议论她,同事在议论她,子女在鄙视她,学生在嘲笑她,总觉得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来,怀疑自己是否是个“不正经女人”。因此患上了比较严重的社交恐惧症。在现实生活中,许多离婚者在离婚后往往离开熟悉的环境,逃避众人的冷眼,缓解内心的耻辱感。当然随着社会的进步,社会对离婚者也抱有越来越宽容的态度,离婚者的耻辱感也随之减轻。
4、愤怒感。被配偶抛弃的一方,其愤怒感可能比较强烈。这种愤怒感可能会导致其采取一些报复行动。为此,咨询员要缓解其愤怒感。
二、离婚问题的咨询技术。
不同的离婚者具有不同的心态,表现出不同的行为,需要咨询者灵活应对。但不管遇到怎么样的离婚者,以下几点是咨询者都应该注意和应用的技术。
1、充分共情。离婚会带来很多负面情绪,如消沉、空虚、抑郁、愤怒等,离婚者要承受一些社会压力,亲朋可能对离婚并不理解。因此,作为咨询员应尽量理解他们的感受,设身处地的从他们的角度去体会,同时将同感表达给他们,使他们感到确实还有人能理解自己。咨询员不能无视当事人的情绪,一开始就教他们怎么做,也不能给仅仅给予表面化的安慰,如:你不要这样子,一切都会好起来的等等,而是要真正理解当事人的感受。
2、改变认知。当事人之所以对离婚有较大的情绪反应,往往就是他们对离婚有一些不合理的认知。认识错误,观念错误。例如:离婚是一种失败,离婚的人生是不幸福的;离婚是不光彩的事;被人抛弃是说明我无能,没有吸引力;离婚是世界上最糟糕的事。等等。咨询员应与当事人讨论这些不合理的观念,改变认知,这才有助于情绪的调整。
3、转移注意力。许多离婚者还是生活在过去里。咨询员应把当事人的注意力从过去转向未来。离婚者往往沉湎于过去,陷入对过去婚姻生活的回忆之中而不能自拔。这种指向过去的
心理状态强化了离婚者的消极情绪。咨询员要建议当事人对离婚后的生活做一些积极设想,把注意力转向未来。
4、在离婚咨询中,咨询员不可以与当事人一起指责他的配偶,这可能引起当事人更大的愤怒,也妨碍当事人客观地分析自己在离婚中的责任。
咨询员要帮助当事人树立新的认知:离婚不是终点,而是一个新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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