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五行”,是指木、火、土、金、水五种具体形态的基本物质。五行学说就是用上述五种基本物质来解释世界构成的一种具有古代朴素辩证法因素的哲学思想。这种哲学思想与阴阳学说一样,曾经对中国养生文化产生过重大影响,堪称传统养生学的理论支柱之一。
战国末年出现的《吕氏春秋》肯定世界上的许多事物都具有五行属性,并对它们作了相应的“五行”分析,凡具有寒凉、滋润、向下、静藏等特性和作用的事物及现象,均可归之于“水”;凡具有温热、升腾、昌茂繁盛等特性和作用的事物及现象,均可归之于“火”;凡具有生长、升发、条达舒畅等特性和作用的事物及现象,均可归之于“木”;凡具有肃杀、潜降、收敛、清洁等作用和特性的事物及现象,均可归之于“金”;凡具有生化、承载、受纳等特性和作用的事物和现象,均可归之于“土”。顺着这条思路,《黄帝内经》则把五行当作宇宙间的普遍规律提了出来。《素问·天元纪大论》说:“夫五运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本始。”这里的“五运”与“五行”是同一概念。可见《黄帝内经》作者认为世间万事万物都是按照五行法则运动变化的。正是在这种哲学观念指导下,于是产生了事物的五行归类推衍理论,并相应推导出了一种极具华夏民族特色的世界五行图式。
五行学说的核心还不只限于简单地将事物属于五类,而在于它能以五行之间的生克乘侮观点来探索、阐释复杂系统内部各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体现出来的统一性、完整性和自我调控机制。所谓“五行相生”,指的是一事物对它事物的促进、助长和资生等积极作用,作用的顺序为: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五行相克”则是指一事物对它事物的抑制、约束等消极作用,作用的顺序为: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由于五行之间的相生相克,所以对于其中的任何一“行”,都存在着“生我”、“我生”、“克我”、“我克”四方面的联系。以“金”为例,它与“土”之间为“生我”关系,与“水”为“我生”关系,与“火”为“克我”关系,与“木”为“我克”关系。在古代哲学家看来,正是事物内部结构的这种相生相克关系造成了该事物正常情况下的循环性运动,而正常的循环性运动则是事物生化作用的重要前提。
五行结构作为一个事体,它对于作为自身组成部分之一的某行所出现的太过或不及现象,就会产生一种自行调节机制,以“金”为例,“金”行过强,则对“木”克制过盛而导致“木”行偏衰,“木”行的偏衰就会减轻对“土”行的约束,“土”行因此偏盛而加强对“水”行的克制,“水”行被克制过强而偏衰,又会引发对“火”行约束减轻,从而导致“火”行偏盛,“火”行偏盛就会把过强的“金”行压制下去,使它趋向正常。若“金”行不足,则会招致“火”行的过度克制,同时引发“木”行的偏盛,“木”行的偏盛则使“土”行受克过度而偏衰,“土”行偏衰则会引起“水”行偏盛,“水”行偏盛则克“火”过度而使其偏衰,“火”行偏衰则减轻对“金”行的克制,从而使“金”行由不足复归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