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德育方法会直接影响德育工作的成效。目前我国采用的德育方法是怎样的呢?
情况:人民教育出版社1987年出版的《幼儿教育学》中所提出的德育方法为:1.说服;2.范例、榜样;3.行为练习;4.行为评价方法(表扬、奖励、批评、惩罚);5.陶冶教育。在实践方面,卢乐珍等人于1993年对北京等六省市幼儿教师的调查发现:在德育的途径和方法方面,有62%的教师主张“评比的教育孩子的常用方法”;有37%的教师主张“通过游戏进行德育”;有15%的教师认为“主要通过常规教育来进行德育”;更有13%的教师主张运用惩罚,认为“惩罚孩子最有效的方法技术是他喜欢干什么偏不让他干什么,他喜欢吃什么偏不让他吃什么”。陈宪等人于1995年在上海地区调查幼儿德育现状,在德育方法方面的结果表明,教师选用较多的方法依次为谈话、表扬、讲故事和树榜样;家长选用较多的方法依次为讲故事、谈话、表扬。选择“抓行为”的教师为7%,家长为13%。
分析与对策:杜威说过,“虽然我们可以把马引到水边,却不能迫使它喝水”,也就是说,教育的可能性最终应归结于教育对象主体本身。但分析以上的现状,从理论上,我们不难看出隐于其后的指导思想,即幼儿德育是以教师为主导,而很少考虑幼儿的主体作用,强调对幼儿进行集体教育,而很少顾及幼儿的个别特点与差别,是一套以外在的价值标准对幼儿进行道德知识的灌输,并以行为主义为根据的幼儿德育方法。在实践过程中,虽然我们在理念上承认德育中幼儿的主体性地位,但是,教师往往是按照自己既定的目标和步骤来作用于幼儿,并运用一套严格的评价系统来监控和限制幼儿的反应。幼儿──这个德育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基本上处于形式上被承认而实际上被漠视的境地。灌输的主要特征就是强制或对幼儿的主体性和理智能力的蔑视,主要表现在它是“把某种特定的观点强加给儿童而排斥与之相反的观点与价值”,这样,不仅不能产生好的教育效果,反而限制了幼儿的智慧和道德的发展。由此可见,就整体上而言,目前德育并没有走出灌输理论长期投射下的阴影。由于社会的发展变化,使原来行之有效的德育方法失去了效用,从发展的眼光来看,这本是正常的,但问题在于,有时我们明明知道这些方法无效,却仍然在使用它,这就非常不好。因此,当务之急是摒弃灌输理论影响下的方法,开发有效的新方法。其实,不管采用何种方法,关键在于必须明确幼儿本身是从自身出发学习和掌握“德”的,因此,任何方法的前提都必须承认并尊重幼儿的主体地位。“从道德上讲,任何德育原则都要求社会本身尊重个人的自律和自由,一般地说,道德要求社会公正地对待个人,并且不要忘记,道德的产生是有助于个人的好的生活,而不是对个人进行不必要的干预。道德是为了个人而产生,但不能说人是为了体现道德而生存。”(威廉·K·弗兰克纳著,黄纬和等译:《善的求索──道德哲学导论》,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这是我们在探索新的德育方法时所必须牢记的。
参考书目:
刘焱编著。幼儿教育概论。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999年版。
卢乐珍主编。幼儿道德启蒙的理论与实践。福建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王丽。小、中、大班的幼儿分享行为发展与教育的研究。北京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