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后机体会发生一系列生理变化,某些生理变化可加重肝病的负担,使原有肝损害进一步加重。如:(1)妊娠期新陈代谢旺盛,营养物质消耗多;(2)胎儿的代谢和解毒作用要依靠母体肝脏来完成;(3)孕期内分泌变化所产生的大量性激素,如雌激素需在肝内代谢和灭活;(4)分娩时的疲劳、出血、手术和麻醉等均加重了肝脏的负担。
妊娠并发症使乙肝病情复杂化,增加诊断和治疗的难度。如伴发妊高征时,
孕妇HBV的病情通常较重,极易大面积肝坏死。
孕妇血清蛋白、血糖、糖原储备均较非
孕妇减少,一旦感染HBV,不利于肝功能的恢复。妊娠期间肝脏负担加重,使
孕妇容易感染病毒性肝炎,或促使原来存在的肝病恶化。
孕妇患肝炎时病情较非
孕妇时为重,妊娠期限限越晚越易发展为重症肝炎,且
孕妇患肝炎后特别容易转变为慢性肝炎。肝炎
孕妇病死率较非孕时高,尤其重症肝炎对母婴威胁甚大。
孕妇在乙型慢性活动性肝炎的基础上发生重型肝炎的情况相当常见,尤其多发生于长期处于营养不良或患有慢性贫血者,据统计慢性乙型肝炎约1%~5%可并发重症肝炎,以亚急性重型居多,而急重型肝炎比较少见。极少数病情严重者甚至出现肝功能衰竭和
孕妇死亡。
(来源:39.net)